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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镍铁厂矿热炉、干燥/回转窑窑尾烟气自动监控设备验收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17        点击:2186

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镍铁厂矿热炉、干燥/回转窑窑尾烟气自动监控设备验收公示

2018年2月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检测技术规范》(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检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6-2007),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镍铁厂矿热炉、干燥/回转窑自动监控设备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镍铁厂矿热炉、干燥/回转窑烟气自动监控设备为成都海兰天澄科技有限公司HL-C10型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烟气SO2 NOx分析系统(EM-5/紫外差分吸收法),其他监测系统有颗粒物分析系统(LSS2004-AL/(红外)紫外后散射法)、烟气流量分析系统(CY-1/皮托管压差法)、烟气温度分析系统(CY-1/铂电阻法)、烟气含氧量分析系统(EM-5/电化学法)。自动监控设备采样口安装在脱硫处理后烟囱40米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用房满足规范要求并配备有空调。烟气自动监控设备已与阳江市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平台联网。

二、比对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阳江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监测报告》(阳环监测验字(2017)第025号)表明:

颗粒物绝对误差为-5.8mg/m3、烟温绝对误差为-2.2℃、流速绝对误差为-2.7%、含氧量相对准确度为5.6%、氮氧化物相对误差为-7.9%、二氧化硫绝对误差为3.3umol/mol,均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07)中参比方法验收技术指标要求。

三、验收结论

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镍铁厂矿热炉、干燥/回转窑烟气自动监控设备比对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该自动监控设备的选型、安装、数据采集、联网传输等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监控指标、仪器房建设、排污口规范化等符合相关要求;比对监测数据达到验收标准要求;在线监测仪器正常运转,在线监控数据、视频监控图像信息能正常、稳定传输到市监控中心;建立了数据管理、运行台账和质控等管理制度,符合验收要求。

公示期:2018317-20184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2-3828697

附件:1、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报告

uploadfile/2018031716180073499.doc

2、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监测报告

uploadfile/20180317160756734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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