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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港海陵湾港区#16通用泊位码头工程第一次网上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0        点击:11925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16通用泊位码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阳江港海陵湾港区#16通用泊位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阳江广青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江港海陵港区吉树作业区

项目概况:考虑为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在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口工业园投资建设的年产26万吨镍合金项目提供进口红土镍矿的接卸功能,满足其年产26万吨镍合金所需的红土镍矿的需求,同时也满足高新区内其它镍合金项目对红土镍矿的需求,阳江广青码头有限公司提出了建设阳江港海陵湾港区#16通用泊位码头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拟建设110万吨级通用泊位,装卸进口红土镍矿,同时兼顾部分镍合金成品的出口,年计划吞吐量为红土镍矿310万吨,镍合金成品50万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江广青码头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海港二横路1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666268727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阳江市蓝依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阳东区升平路91

联系人:李工 电话:0662-688199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与防治措施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批,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评价工作内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论、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及对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满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七、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八、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阳江广青码头有限公司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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